近日,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表彰“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”的决定》,我校7项成果荣获社会科学类优秀奖,其中一等奖1项,二等奖4项,三等奖2项。此外,1名教师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奖。
据悉,“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”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,以省委、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评比表彰项目,旨在表彰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优秀成果、单位或个人,涵盖社会科学、文学艺术和精神文明建设三大类别。本届共评审产生社会科学类优秀奖270项,其中一等奖28项,二等奖108项,三等奖134项;文学艺术类优秀奖90项,其中优秀作品奖80部,青年鼓励奖10名;精神文明建设奖200个,其中集体奖70个,个人奖130个。

(责任编辑 孙晓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