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安阳市委、安阳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命名2017年度市级文明村镇、单位和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》(安文〔2018〕18号),我校被授予“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校党委、校行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优化育人环境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、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常态化工作机制,目标明确、工作规范、载体多样、内容丰富,各项工作成效显著。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,校风教风学风日益优良;校园绿化美化靓化,环境育人成效明显增强;道德讲堂常态化开展,师生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。精神文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。
获评市级文明单位,是我校创建文明校园新的起点,也是阶段性成果,下一步,我校将以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文明校园建设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平,努力争创新一届省级、国家级文明单位。
(责任编辑 王晓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