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及管理办法》(院党发〔2026〕3号)和《安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》(院文明〔2026〕2号)等文件要求,经各单位申请、主管部门和校内评审组评选推荐,拟分别授予历史与文博学院等10个单位为“文明单位”称号,张栋等37名教职工“文明教职工”称号,王兆国等37个教职工家庭“文明家庭”称号,2023级汉语言文学一班等73个班级“文明班级”称号,竹园2号315宿舍等179个学生宿舍“文明宿舍”称号,赵蒙蒙等366名学生、教师“文明网民”称号,贾素雪等609名学生“文明大学生”称号,秋水文学社等7个社团“文明社团”称号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6月22日-2026年6月24日。
如有异议,请实名拨打监督电话或书面反映有关问题。
电话:0372-2900002;0372-2900005。
邮箱:xcb@aynu.edu.cn
安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6月22日